关于开展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年02月07日 + -

材料领域各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实验室依托单位:

受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委托,中国科协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(以下简称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)承担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2018年度评估工作(以下简称评估工作)。根据《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》(国科发基〔2014124号)(以下简称《评估规则》)和《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基函〔20182号)要求,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评估工作办公室,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金属学会。现将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实验室配合执行。

一、评估原则

评估工作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检查实验室近5年(201311-20171231日)的运行状况,总结经验和成绩,发现问题,促进实验室发展。评估重点是实验室研究水平与贡献、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、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。评估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优胜劣汰的原则,依靠专家,注重实效。

二、评估程序

实验室评估包括初评、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。

(一)初评

初评不分组,专家组通过审阅实验室上报的评估材料,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(时间为40分钟),专家提问和讨论评议(时间为20分钟),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记名打分和排序,并提出评估意见。

各实验室主任可通过视频直播观看其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,但不参加讨论。

初评拟于4月中旬在北京举行,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

(二)现场考察

现场考察,原则上选取初评得分前30%和后20%的实验室进行。现场考察专家组通过听取实验室代表性成果汇报、考察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运行管理制度,核查所提交材料中存在疑问等情况,进行座谈或个别访谈,形成专家组现场考察报告。现场考察报告以发现实验室问题为主,不打分、不排序。每个实验室现场考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。由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现场考察专家交通和食宿。

现场考察拟于5月份进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(三)综合评议

综合评议专家组听取初评和现场考察情况的报告,审议初评结果,重点对现场考察的实验室进行评议并记名打分和排序,提出评估意见。

综合评议拟于6月上中旬在北京举行。

三、评估材料准备

1.请依据《评估规则》,准备实验室评估材料。

2.评估材料包括评估期内年度报告、年度考核报告和五年工作总结报告(见附件二)。其中,年度报告由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,不需要实验室重新填写;年度考核报告由实验室依托单位提供;五年工作总结报告根据评估期内提交的年度报告编写。年度考核报告和五年工作总结报告需在实验室依托单位内部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并提交公示情况说明函。评估材料中不得出现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》(科学技术部、国家保密局令第16号)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。

3.五年工作总结报告中列举的论文、专著、授权发明专利、数据库、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须是评估期内取得;列举的论文、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实验室名称;授权发明专利、数据库、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成果的标注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。

4.实验室提交的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将以适当方式公布,并纳入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。如发现评估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,可向评估工作办公室反映并提供事实依据。

5.材料提交要求

1)在线提交。通过网站(gzpgcl.csm.org.cn)按要求填报《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》(参考格式见附件二)、在线提交依托单位年度考核报告(须盖章)。请各实验室于开放期前联系评估工作办公室获取登录账号,在线填报系统开放期为201831010:0032317:00

2)《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》纸质版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打印(A4纸双面打印)并签字盖章。《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》、附件材料和年度考核报告(盖章)分别装订,一式2份;《公示情况说明函》和《材料保密审查证明》一式1份。上述材料请于201833017:00前送达评估工作办公室。

3)报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。

四、推荐评估入库专家

请各实验室推荐不多于8位评估专家,按照附件三格式填报,并于2018226日前发送邮件至评估工作办公室。

与实验室有直接利害关系者不能作为评估专家参加评估。例如实验室及实验室依托单位(法人单位)人员、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等;实验室亦可提出不多于3位需回避专家并说明理由。

被推荐专家经过形式审核,符合要求者,进入评估专家库。评估专家从入库专家中遴选组成专家组,完成相应阶段的评估任务。专家组名单在各阶段评估工作开始前对外公布。

五、评估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丁波、曹莉霞、张其文

联系电话:010-65133925  010-65260492

电子邮箱:amac@csm.org.cn

联系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(100711),中国金属学会


附件一:参加2018年度材料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

附件二: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(格式)

附件三:实验室推荐评估专家名单


中国科协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

(中国金属学会代章)

 2018年2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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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来源:材料联合体秘书处

 

责任编辑:陈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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